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1、抵押:指债权人用作债权担保而不转移占有给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财产。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,财产折价或者拍卖、变卖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。
2、抵押的特点抵押财产不转移和占有,抵押财产仍由债务人或第三人(抵押人)占有。抵押权人在行使优先受偿权是基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。
3、2.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产权证转移给债权人占有,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,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、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。
4、动产质押的特征债务人或第三人(出质人)必须将其动产转移给债权人占有。提供动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是动产的所有人。动产质押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违约为前提。
本文到此结束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关键词:
Copyright 2000-2021 by www.jiaoyu.igdzc.com all rights reserved
邮箱 : 8557298@qq.com